日前,楚雄州委十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楚雄发展新局面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繁荣稳定。
《意见》指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在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中作出楚雄贡献,以落实“三个定位”的成效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楚雄实践。
《意见》强调,要团结和带领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在更大格局中审视发展,在更宽视野中确定目标,在与时俱进中抢抓机遇,在扬优成势中奋勇争先,顺势而为、踔厉奋发,在改革、发展、稳定上走在前,在质量、速度、效益上走在前,在生态、民生、法治上走在前,努力走在滇中地区发展前列,努力走在全省16个州(市)前列,努力走在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前列,交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楚雄答卷”。
《意见》明确,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楚雄样板”,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好“十百千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等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和体育促“三交”工作,扩大楚雄市栗子园社区、武定县金沙社区、禄丰市万融苑小区等互嵌共融示范效应,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良好环境。要深入推进“四个一”改革,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完善“微网格”基层治理机制,提升和拓展牟定“十户一体”治理模式,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水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