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多措并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怒江州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 2025-06-30 17:43:28       【字体:大    中  

怒江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念好“山水经”、打好“生态牌”、做好“边文章”,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绿色发展的底色更加鲜明彰显。

近年来,怒江州被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称号;独龙江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6个河流河段、1个水库被评定为省级美丽河湖;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泸水管护分局成为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确定的全国第一个自然教育基地试点单位;贡山县被命名为全国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并获得“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全州森林覆盖率达67.77%,居全省第三,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达195m³/公顷,居全省第一。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怒江州紧紧围绕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及美丽中国建设,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近年来,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提升,2021年至2023年怒江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三年“优秀”。2024年,全州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100%;怒江、澜沧江、独龙江水质稳定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州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怒江州开展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区五年行动,实施滇西北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三江并流区生态综合治理等项目,全州森林资源管护面积达1853.05万亩,切实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同时,明确637名州、县、乡、村四级林长,聘用3.3万名生态护林员,成立怒江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保护联合会,持续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不断发现泸水角蟾、独龙江臭蛙、姚家坪凤仙花等一大批新物种,持续叫响怒江州“自然地貌博物馆”“生物物种基因库”称号。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怒江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编制完成并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累计完成120余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建成9个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站。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怒江州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颁布施行《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怒江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条例》等,建立“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同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提升全州城乡“两污”治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城乡“两污”治理“建管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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