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完善自治州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工作质效

来源:怒江州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 2025-07-14 15:56:47       【字体:大    中  

近年来,怒江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立良法、促治理”这一核心目标,紧紧抓住“立法质量”这一关键环节,持续完善立法程序,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

注重立法制度建设,夯实立法工作基础。坚持制度先行,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立法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先后制定出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规立项办法》《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工作程序规定》《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评估办法》《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协商办法》等多项立法工作制度,对立法项目征集、法规立项、立法听证、立法咨询、审议地方性法规案、立法评估、立法协商等重点环节作出具体规范,确保各项立法活动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注重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拓宽民主立法渠道。创新建立怒江职业技术学院,泸水市大兴地镇维拉坝珠海社区、上江镇同心社区,福贡县石月亮乡石月亮社区,贡山县普拉底乡腊咱村南大门安置点,兰坪县金顶镇永安社区、营盘镇人大主席团等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构建起以点带面、区域覆盖、资源整合且极具怒江特色的工作模式。制定出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明确立法联系点的设立、撤销、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管理部门等内容,为立法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在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开展《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怒江草果产业发展条例》立法前期调研等工作进程中,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立足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

注重立法建议项目征集,提升立法质量和实效。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创新建立年度立法项目征集机制,通过公开发布《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公告》,重点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关键领域,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立法建议。这一机制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形成了“开门立法”的良好局面,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等法规的制定汇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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