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州率先启动并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工作,以洱海保护与绿色发展统揽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奋力书写美丽大理“水文章”,通过四项举措绘就幸福河湖新画卷。
坚持全民治湖。由省委主要领导担任洱海省级湖长,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洱海州级湖长,实行“双湖长制”。组建“洱海保护与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设立“洱海保护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全民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河湖保洁员苏万青获评全国“巾帼河湖卫士”,畜禽粪便收集员李春喜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及“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坚持科学治湖。突出科技赋能,高标准建成中国·大理洱海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科研基地,组建院士领衔、权威专家参与的科研团队,依托洱海湖泊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洱海流域绿色发展研究院及洱海“科技小院”等平台深化科技攻关。建成覆盖洱海流域的“天空地水”一体化感知数字监管平台,入选数字中国建设典型案例。
坚持系统治湖。统筹推进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实施“七大行动”“八大攻坚战”“六个两年行动”及“九个三年精准提升行动”,推动洱海保护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生态之治”转变。“顺丰洱海”模式入选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大典型模式及“无废城市”九大创新模式,洱海保护治理实践被收录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2024)》。
坚持依法治湖。先后五次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三区”管控,细化配套办法,构建科学严密、系统完善、特色鲜明的洱海保护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