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怒江州将州、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牛鼻子”工程,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实际、富有实效的新路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连续三年位居云南省第一。
怒江州严格按照“五有”标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科学设置功能区域,已建成覆盖城乡的335个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织就了一张扎根基层的社会治理网络。通过“指定常驻+按需轮驻+随叫随驻”的模式,政法、信访部门常驻、行业主管部门按需入驻,高效统筹整合了多部门力量,变“多龙治水”为“协同作战”。同时,强化三级综治中心联动,建立简单事快速调、复杂事联动调、疑难事反复调的“三调”机制,确保矛盾纠纷闭环化解。
怒江州各级综治中心立足多民族聚居的实际,注重将法治思维与民族习俗、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创新培育出“玛腊调解”“达比亚调解”“彩虹调解”等一系列既坚守法治底线、又充满人情温度的“本土解法”。
从规范化建设筑牢基础,到特色化实践润泽人心,怒江州通过综治中心这一关键载体,构建起“矛盾纠纷一站解、服务群众一扇门、综合治理一张网”的边疆治理新格局。一条具有怒江特色、民族特质、时代特征的基层善治之路正越走越宽广,稳稳托举起怒江各族群众“更好的日子”,也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生动实践,绘就了温暖而坚实的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