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植于发展血脉之中,谱写了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壮丽篇章。
强化政治引领,彰显民族团结进步的“红河决心”。“十四五”期间,红河州委确立“337”工作思路,出台了《红河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构建起系统完善的政策体系。通过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在县(市)考评中的分值,压实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了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红河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创新实施的干部“2152”优苗精培工程,锻造出一支懂得民族工作、善于开展民族工作的干部队伍,使基层民族工作切实实现“有人懂、有人抓”,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各项事业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深耕精神沃土,厚植民族团结进步的“红河底色”。“十四五”期间,全州累计超百万人次签订《新时代红河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体现了各族干部群众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的庄严承诺与生动实践。“三话六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边关行等创新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深入基层、融入日常。红河州在精心保护和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着力挖掘和展现其中蕴含的中华文化共性及共同体智慧,《红河卷》书系等重点项目正是这一努力的重要成果。将“非遗+”融合模式打造为国家级典型案例,成功探索出一条在保护多样性中增强共同性的有效路径,使各民族文化在中华文化百花园中交相辉映,共同铸就了红河民族团结的鲜明精神底色。
聚力共同发展,闯出民族团结进步的“红河路径”。“十四五”期间,红河州坚定不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努力使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建成一批富边稳边的示范村镇,49个沿边行政村(社区)成为巩固边疆的坚强屏障。财政支出持续向民生领域倾斜,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州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这些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构成了民族团结进步最牢固的物质基础,生动诠释了“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共同富裕理念。
促进交融互嵌,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的“红河模式”。“十四五”期间,红河州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深入实施“三项计划”,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设立专项基金关爱青少年成长,“建设者之家”助力外来各族群众融入城市。将民族传统体育赛事、节庆活动转化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举办“乡村振兴杯”篮球赛、哈尼十月年、火把节等活动,使各族群众在欢乐祥和的氛围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一圈两带三盟百点”的示范新格局与边境模范长廊的逐渐成形,构建起全域全民全方位创建的生动局面,各民族守望相助、和睦共处的社会纽带日益紧密。
提升治理效能,贡献民族团结进步的“红河示范”。“十四五”期间,红河州聚焦主线,持续加强民族工作法规制度建设,系统开展政策法规“立改废释”和评估清理工作,为民族团结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出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创新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将社会治理与服务重心下沉至基层和边境一线,有效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强边固防示范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保持高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