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充分发挥省级民族工作部门作用,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抓手,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强化高位推动。积极争取将创建工作纳入省委重点目标任务,纳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写入每年省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连续4年召开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省民族宗教委与省委巡视办签订合作协议,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巡视。紧密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在全省政协系统开展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双推”协商,将创建工作纳入专题视察、提案办理。
强化支持保障。修订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测评指标体系,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一次性给予适当经费支持,推进创建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管理。加强示范典型宣传,推出60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典型,编辑出版《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年回顾》(理论篇、实践篇)、《牢记嘱托共奋进 七彩云南新篇章—云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创新实践》。
强化学习培训。坚持示范带动学,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组会议议题,每次由党组成员和委领导领学并谈学习体会,两名处级干部作交流发言,既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又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坚持培训促提升,连续三年举办创建工作专题培训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全省创建工作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
强化精准指导。从方式方法上,吸收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一线人员作为评审专家参与全省创建工作,建立“互观互检”交流互鉴机制。从内容把握上,坚持与时俱进做好指导,注重在理论政策上精准把握,重点在行业分类上实现突破。从点位的打造上,突出边境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等重点,带动全域开展创建,打造区域性示范标杆,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创建工作格局。
强化载体创新。着力深化实施第五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巩固提升374个边境幸福村建设,以“1336”措施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建设,主动牵头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长江上游示范带,在全省311个国家2A级以上旅游景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活动,深化旅游促“三交”,2024年旅居云南人数达400万人次。
强化规范管理。树立示范创建重在平时、梯度培育、择优申报的导向,把创建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加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建设,建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退出机制,加强示范命名后的管理,通过对巩固提升项目经费绩效评估检查、日常工作调研、测评指标评估等方式,发挥好测评指标在日常创建中的“指挥棒”作用,促进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