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第三次会议第39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9-17 10:28:47       【字体:大    中  

台盟云南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抓好抓实民族文化创新建设,创建新时代云南民族团结进步新形象的提案》(第39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定印发省民族宗教委《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安排,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承办处室、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开展办理工作业务培训,有序推进办理工作。承办处室认真研究提案内容,提出答复意见,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二、关于对提案内容的答复

近年来,云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一是着力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弘扬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光荣传统,编纂完成《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云南卷》《中华文化符号·撷英云南》,推进系列中华文化认同丛书编纂工作,建成云南民族文化宫,374个边境幸福村实现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全覆盖。二是着力促进各民族文化相通。与国家民委举办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主题文化活动——云南篇,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云岭新阶民族团结文化节等各民族共同参与的文体活动,在全国率先出台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意见,打造162条旅游促三交精品线路,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更加具象化。三是着力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扬。持续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并连续6年列入全省10件惠民实事,建设了85个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中云南作家获奖达107人次,系全国之最,新创原创100余台大型舞台艺术作品,话剧《桂梅老师》荣获我国舞台艺术领域的政府最高奖——文华大奖,舞蹈剧《摆出一个春天》获第十九届群星奖。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美美与共,交融汇聚成中华文化之大美。

(一)关于“研究制定‘云南各民族创新谋变、互帮互助、共享共建’专项工程,并列入即将开始编制的示范区建设十五五专项规划推进实施”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有形有感有效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项工作工程化、项目化、实体化,在《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中,从“树立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推动各民族文化创新交融”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实化,并设置了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地方戏和少数民族剧种振兴等系列工程。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你们的建议,围绕增进中华文化认同、促进各民族文化相通,突出文化“双创”和共建共享,策划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交融系列工程,并纳入正在起草示范区建设“十五五”规划中。

(二)关于“与示范区建设相关的多个部门积极参与这一工程,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始终把示范区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每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都列为重要内容,持续完善省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建立民族工作委员制、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省委、省政府对州(市)的综合考评内容,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你们的建议,持续发挥各项制度机制作用,将民族文化工作纳入全省综合考评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中,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合力。

(三)关于“选择一批民族聚居较为集中的较有代表性的村寨和乡镇进行试点探索”的建议。坚持既“富口袋”又“富脑袋”,实施四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将民族文化作为工程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共实施50个示范县(市、区)、396个示范乡镇(街道)、5205个示范村(社区)建设。实施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截至目前共打造了660个旅游提升示范村。此外,在创新实施374个边境幸福村建设的基础上,出台实施云南省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制定6个方面22项指导性指标,将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覆盖作为重要指标抓紧抓实,探索以边境幸福村为载体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路径,持续实施阵地培育、理论宣讲、文化传承等活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你们的建议,接续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行动、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等,打造“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品牌,使各民族文化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支撑。

(四)关于“把每年的12月26日定为年度性全省范围内的‘民族团结主题日’”的建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规定“每年1月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规定“每年1月为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宣传月”。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你们的建议,围绕赓续誓词碑光荣传统、谱写示范区建设新篇,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各民族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心间、融入血液。

感谢你们对云南民族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共同推动云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文化宣传处 席建芹,0871-6523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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