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1518号委员提案会办答复意见的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9-17 11:28:18       【字体:大    中  

省文化和旅游厅:

按照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黄丽云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民族地区开展旅游促“三交”的力度,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提案》(第01518号)涉及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安排。制定印发省民族宗教委《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对政协委员提案提出办理意见,明确承办处室;对办理时限作出安排,有序推进。承办处室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协商,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建议的答复

自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以来,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的支持下,省民族宗教委认真谋划、强力推动,牵头成立实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协调领导小组,联合印发我省《关于贯彻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的指导意见》等,以景区创建为抓手,推动旅游促“三交”计划落实,先后支持打造8条旅游促“三交”精品线路。2024年5月1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现场推进会,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旅游促“三交”计划在云南快速推进。深入落实旅游促“三交”计划六项行动,实施价值引领行动,完成660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建设,打造“旅居云南”之边境幸福旅游新业态,30个边境旅游示范村建设初见成效,不断拓宽旅促“三交”场域;实施骨干培训行动,持续开展旅游促“三交”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培训工作,累计培训438人次;实施讲解内容完善行动,举办“融美云南 道物中华”文物讲解邀请赛,带动全省各地讲解内容完善行动不断由场馆向景区延伸;实施展陈提升行动,建成云南民族文化宫,推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实践展、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云南主题展、中华文化认同云南主题展三个主题展览;实施特色资源开发行动,打造提升民族传统节庆等旅游;实施试点示范行动,丽江古城景区、昆明石林风景名胜区、大理崇圣寺三塔景区等成功申报国家民委旅游促“三交”试点项目。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方面。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持续深入实施旅游促“三交”六项行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旅游促“三交”计划纳入各地规划,通过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行动、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边境旅游示范村建设等,补齐民族地区文旅产业发展短板,提升民族地区发展动能。

(二)关于完善机制方面。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旅游促“三交”计划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同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举措,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下一步,将不断强化旅游促“三交”计划在创建工作中的作用,深化落实省民族宗教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的指导意见》,在全省2A以上旅游景区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将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融入旅游业全链条,以创建增进相互认同,以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民族团结。

(三)关于鼓励支持民族地区多打造展现共同体意识丰富内涵的文旅产品方面。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充分挖掘民族传统节庆的旅游价值,认真落实《关于广泛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民族节庆活动的通知》,充分调动民族学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力量,组织开展民族传统节庆活动进社区、民族文艺进校园,引导各族群众共享节庆氛围、互鉴传统文化,推动各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

(四)关于加强政策引导方面。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落实好《云南省“民营企业进边疆”行动实施方案》,引导旅游企业积极向民族地区发展;贯彻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推动建设互嵌式社区,吸引东中部地区游客到民族地区开展旅游消费、旅居等,促进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致富。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民族团结促进处 张策,0871-6537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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