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红河县宝华镇龙玛旅游特色村列入省级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的建议》(第020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民族宗教委和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2025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印发《省民族宗教委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分别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制定交办清单,明确具体责任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落细落实。主办处室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建议,以问题为导向,对建议中反映的问题仔细梳理分析,并积极主动与红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了解宝华镇龙玛旅游特色村相关具体情况,确保答复合理合规。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红河县宝华镇龙玛村通过探索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为该村及周边村寨乃至全县提供了一条农文旅可持续融合发展的路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有志青年返乡创业、就业。但由于红河县财力有限,无法解决龙玛旅游特色村急需完善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近年来,龙玛村紧紧抓住乡村振兴战略机遇,依托自身丰富的旅游资源,当地政府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旅游开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发展特色养殖业,如在梯田里养殖稻田鱼等,实现了农文旅融合发展,逐步成为了乡村旅游发展的典范。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将红河县宝华镇龙玛旅游特色村列入省级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立项支持建设一个占地700余平方米的多功能游客综合服务中心、2个村内观景台、3个旅游厕所、850米梯田长街宴场地防护栏(钢混仿木)。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按照省民族宗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2025年省级财政已下达中央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0200万元,支持340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建设,每个村平均30万元。其中下达红河州1170万元,较全省16个州(市)637.5万元的平均值高83.5%。二是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管理办法,项目按规定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三是省民族宗教委将指导红河州做好项目遴选工作,争取将龙玛旅游特色村纳入2025年340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旅游示范村建设。四是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推动旅居云南工作中,指导红河州做好项目的梳理筛选工作,力争将红河县龙玛村纳入旅居云南项目库统筹推进。五是红河州可结合实际,提前谋划部署,加强项目规划和资金统筹,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级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激励力度,结合衔接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入库和建设以及绩效管理情况,综合衡量后予以支持。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共同发展处 陈智强,0871-65322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