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佛教协会召开规范放生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解读关于规范放生活动的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中国佛教协会规范放生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集中学习规范放生的必要性。省民族宗教委宗教业务一处相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云南省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领导班子,各州(市)佛教协会会长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云南省佛教协会和全省佛教界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规范放生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佛教界放生活动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教,推动佛教健康传承,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全省佛教界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生态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国家生态安全意识、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把行动落实到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践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与时俱进地将佛教慈悲护生的理念,圆融于生态文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当中。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树立佛教放生的正确观念。二要抵制不良风气,规范放生行为。要正确认识佛教放生的意义,丰富慈悲护生、信仰实践的形式,纠正片面认为放生越多、功德越大的不当认识,避免只追求放生规模、不顾实际效果的错误行为。要自觉抵制假借佛教名义、利用放生活动开展商业性经营和借教敛财行为。三要强化法治观念,自觉接受监督。要深入学习、遵守与放生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依规开展放生活动,不得在生活居住区周边放生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影响人们正常生活的动物;不得放生外来物种或携带疫病病原体的动物;不要将动物放生到不适宜的生长环境中;坚决抵制抓捕、贩卖放生动物的行业和行为。自觉接受生态环境、农业、林草、海洋、检疫等部门指导和监督,切实执行好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佛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