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11月24日在昆明召开。受云南省人民政府委托,会上,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吴世雄作关于云南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下简称“三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十四五”以来,云南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各民族“三交”工作,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
云南充分发挥省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等协调机制作用,贯彻实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在全国率先出台体育促“三交”文件,持续推动政策、项目、资金向“三交”工作倾斜。优化“三交”社会环境,破除制约各族群众“三交”的交通瓶颈,全省129个县(市、区)中124个通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0758公里,居全国第二位;实现经济互嵌共融,完成第四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完成374个边境幸福村及升级版建设;持续完善户籍教育、社保、保障性住房等政策,使各族群众在城市“进得来、留得住、融得进、过得好”。
云南累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37个,居全国第二位。深入推进互嵌式社区建设,建成24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开展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347场次。推出162条旅游促“三交”精品线路,建设1000个民族特色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和30个边境旅游示范村,广泛开展“邻里宴”“一家亲”等群众性联谊活动。
在宣传教育方面,编纂完成《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云南卷》,出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民族文化书系》等系列图书,云南民族文化宫建成投用,实施民族文化项目1239个,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等文化品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11.5万场。同时,云南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和学校思政课,2024年开展相关宣讲1.6万余场。法治宣传教育层面,实施边疆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扶持行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用18种少数民族文字翻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据了解,下一步,云南将顺应各民族大流动大融居的趋势,以务实举措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持续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三项计划”、体育促“三交”等工作,全力打造“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品牌,加强“三交”理论研究,挖掘史料案例,讲好“丽江木府见证各民族‘三交’佳话”等典型故事,推动“三交”宣传更加有形有感有效。(记者 徐鑫雨 刘岩 通讯员 顾瑞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