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楚雄州牟定县以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持续优化法治化发展环境,切实将法治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与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坚实法治屏障。牟定县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连续三年位居全州首位,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连续5年超98%,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居全省前列,法治赋能基层治理的成效持续彰显。
高位统筹谋全局,绘好制度体系“施工图”。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工作全局同部署、同推进,通过健全组织领导、法治督察、约谈通报等全链条推进机制,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全方位法治建设格局。聚焦法治精神培育,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精心办好“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宣誓率达100%,切实增强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精准发力强监督,开创执法规范“新模式”。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创新形成的“333”协调监督“牟定经验”成功入选全州典型案例,为规范基层执法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深入开展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靶向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建成全省首个行政复议听证室,为各族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权利救济渠道,五年间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1件。持续强化司法与行政协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8年保持100%。创新“府院联动”纠纷化解机制,成功协调撤诉行政争议21件,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了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共治共享激活力,激活体制改革“源动力”。坚持以改革赋能法治治理,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建成“智慧矫正中心”,创新推行社区矫正“五好”机制,成功入选司法部危险性评估试点县,实现对特殊人群的精准化、规范化管理。基层治理阵地建设成效显著,凤屯司法所、凤屯派出所分别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称号,为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树立了标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民事诉讼改革持续深化,司法公正与效率同步提升。民事执行质效位居前列,无财产案件终本合格率达98%,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96.77%,切实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全域联动聚合力,绘就社会治理“和谐景”。立足民族地区普法工作特点,牟定县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法工作体系。组建县、乡、村三级普法志愿队112支2290人,选配89名“法治副村长”,培育780名“法律明白人”,让法治宣传触角延伸至每个民族村寨、每户群众家中。创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全省首个“云岭银发法治专家工作站”,打造24个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培育187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成功创建1个全国、6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以点带面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走深走实。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民族地区实践,创新推行“一村一警一法官一调解员一法律顾问”联动机制,实现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全覆盖,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8.2%,有效将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其间,涌现出金瑞瑞、习兰芳等全国先进典型,彰显了牟定县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