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草果产业发展条例(草案)》

来源:怒江州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 2026-01-29 17:54:29       【字体:大    中  

近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草果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该条例的制定,是发挥民族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的重要实践,标志着怒江州草果产业发展步入以法治为保障、推动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草果产业作为怒江州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截至目前,全州草果种植面积已达111.4万亩,成为全国最大的草果种植区和主产区。2025年,全州草果产业综合产值达30.05亿元,覆盖群众16.83万人,实现人均增收4560元以上。该产业仍面临标准化程度不高、要素协同不足、监管服务欠缺、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大等系统性问题,亟需通过法治方式予以规范和推动。

《条例(草案)》共二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部门及乡镇(街道)职责等,进一步明确了总体要求与具体责任。从制定产业规划、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统筹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精深加工与培育龙头企业等方面,确立了全产业链规范化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时,聚焦市场、金融、科技、人才、品牌“五个赋能”,通过健全市场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建设创新平台、开发产业人才、打造特色品牌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措施,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条例(草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按法定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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