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新平县以“四个坚持”系统施策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来源:新平县民族宗教局       发布时间: 2026-02-03 17:17:45       【字体:大    中  

2025年,玉溪市新平县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四个坚持”系统谋划、精准发力,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走深走实,促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坚持高位统筹,健全“一体化”推进机制。新平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部署,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常态化议事机制。在制度设计上,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深度融入全县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将是否有利于主线作为文件前置审核条件。在责任落实上,将其纳入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政治考察、巡察监督、政绩考核和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人大、政协积极履职,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执法检查和分众化教育专题调研和协商,有效构建了“一体化”工作新格局,确保了宣传教育工作的系统性、连贯性和权威性。

坚持分众覆盖,构建“立体化”宣教体系。深入实施分众化常态化宣传教育方案,着力构建党员教育、干部培训、国民教育、社会宣传“四位一体”的立体化宣教体系。针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全年开展相关学习160余次,举办专题班次3期、干部教育培训班7期,累计培训干部1256人,着力提升其理论素养和引领能力。聚焦青少年“未来多数”,深化校地合作,与云南大学、玉溪师范学院等高校共建“大思政课”育人体系。组织“攀磨盘逐梦青春”等交流活动,覆盖青少年2000余名,并在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主题教案课件、艺术作品评选。面向社会“绝大多数”,组建“哀牢新声—石榴红”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对象化、互动式宣讲62场,直接惠及群众12万人次。将宣传教育有机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传统节庆以及文明讲堂、全民阅读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同唱一首歌 同为一家人”主题系列活动覆盖群众达63万余人次,实现了宣传教育全方位、多层次、沉浸式覆盖,提升了传播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坚持文化浸润,打造“品牌化”交融载体。以文化人、以文润心,打造一系列具有新平特色的文化品牌载体,增进文化认同。注重挖掘保护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成功举办云南省首届“云岭石榴红”陀螺邀请赛,创作并巡回演出民族题材文艺作品《同饮一江水》,新平作家何建安的报告文学《哀牢春暖》(节选)入选国内首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大学语文教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材:大学语文》。举办玉溪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艺作品新平县巡展,吸引超1万人次参观。将传统节庆作为促进交融的重要平台,常态化举办“花街节”“沐浴节”“火把节”“花腰傣服饰文化节”“老厂开山节”等20余项特色节庆活动,年参与群众超60万人次,预计接待游客7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5亿元,使旅游和节庆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润滑剂”和“催化剂”。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将其作为构筑共有精神家园的基础工程。以全国推普周为契机,开展经典诵读、语言培训等活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学龄前儿童普通话达标率、国家统编教材使用率均已达到100%,并持续面向社会开展培训,有效消除了沟通障碍,筑牢了语言根基,促进了心灵相通。

坚持典型引领,深化“全域化”创建实践。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域推进的工作思路,推动创建工作整体提质增效。积极争先进位,成功入选云南省第一批培育库,树立了身边榜样。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将创建触角延伸至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各领域单元。组织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暨“互观互学”活动,促进不同领域、不同区域间的经验交流与借鉴。巩固提升扬武—县城—戛洒、扬武—县城—漠沙、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3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建设水平,着力加快新的示范样板打造,形成串珠成线、连线成面的示范网络。强化宣传引导与品牌塑造,全年撰写报送的各类工作信息被国家民委、省民宗委及中国新闻网等各级平台多次采用,充分展现了创建工作亮点。精心讲好民族团结“新平故事”,持续擦亮“和合共融大美新平”创建品牌,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推动了创建工作深入人心、行稳致远。

通过“四个坚持”的系统推进,新平县有效推动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从“有形”到“有感”再到“有效”的深化,凝聚了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为边疆民族地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有益实践。

打印页面      |     分享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