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五项行动落实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

来源:红河州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 2026-02-04 17:54:53       【字体:大    中  

近日,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精神,要求全州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职工必须站位全局,攻坚克难,做优队伍、做实主责、做强主业,全力推动红河州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新局面。

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行动。按照“笃信、务实、担当、自律”的干部队伍建设要求,着眼于建设“四个特别”干部队伍,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当好工作队、行动队、战斗队,对全州165名干部队伍进行全员轮训,全力提升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国家民委、省民族宗教委各级各类培训,提升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本领和能力。采取“老带新、一帮一、一帮二”形式,开展互帮互助活动,深入城镇社区、边境村寨,对落实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三项计划”、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等工作进行调研,查找政策落实短板、瓶颈,为“十五五”时期民族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献良策。

示范创建提质增效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对14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开展“回头看”,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示范创建工作经验和成效,查找不足,不断推动示范创建提质增效。制定《红河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任务清单》,推动示范创建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边境幸福村建设、依法治州、旅居云南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十五五”力争蒙自市、建水县等7个单位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先进典型选树活动。认真落实州民族宗教委领导挂联13个县(市)和重点工作制度,绵绵用力、开拓奋进、务实创新,聚焦干部队伍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等重点工作,以县(市)、行业、区域为单位,选树不同层级看得见、摸得着、各族群众得实惠的先进典型,让基层各级干部和各族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蒙自、建水等县(市)深化“7+N”进工作,每个县(市)打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有力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红河故事。

“三项”计划拓展行动。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坚持融的导向,细化政策举措,落实工作责任,深化开展“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和体育促“三交”计划,共细化清单49条,实行半年一检查、一年一总结,真正推动“三项计划”落实落地,形成各族群众密不可分的命运共同体,“十五五”期间,力争每年建设不少于10个“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全力推动各族群众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富民乐民惠民行动。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以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为抓手,物质和精神并重,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边境幸福村、边境旅游示范村等惠民富民项目,实施好边境“五个共同”长廊,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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