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会上,州民族宗教委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结合分管工作、科室职能,就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背景、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进行了专门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对边疆民族地区如何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更加详尽、更具操作性、更有力量的指导。
会议强调,全州民族宗教系统要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中之重,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领悟,通过专题研讨会、座谈会、两会精神宣讲等形式,提高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知晓率;二是要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实作为怒江州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着力抓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怒江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的开展;三是要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全州各级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职能职责的基本要求,着力通过教育、文化、推普、就业、社会服务等全方位政策落实,不断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以法治力量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