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双版纳州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要义,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聚焦兴边富民、互嵌式社区建设、旅游促“三交”等重点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各项规定与全州民族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切实把法律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领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西双版纳州“雨林大讲堂”课程内容,组织各县(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全州共同促进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三是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纳入西双版纳州“十五五”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规划。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要义融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重点,努力把法律要求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