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选育管用”并举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培育工作

来源:红河州民族宗教委       发布时间: 2026-04-14 18:20:02       【字体:大    中  

近年来,红河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选、育、管、用”并重,抓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工作,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向基层延伸、向新经济组织拓展,推动示范创建不断提档升级,引领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选”,州、县、乡“两推两评一审”定对象。红河州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域创建、全民创建、全方位创建,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4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71个,命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示范学校、教育馆(室)、主题公园245个。推荐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对象遵循代表性、基础性、群众性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聚焦各地区、各单位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经验和成效,科学确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单位7家,涵盖县(市)、基层乡镇和中央、省驻州单位,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育”,重宣传、派人力、给项目,推动创建提档升级。红河州在积极发挥基层主动性、创造性的同时,为培育单位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提供政策、人力、项目等方面的支持,推动培育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成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推动者、践行者。州委宣传部、州民族宗教委制定发布《关于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将宣传解读政策法规与宣介培育单位民族团结进步丰富实践相结合、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介相结合,在州、县(市)融媒体中心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8个,开展“面对面”宣讲35场次8500余人次,推送民族团结进步文章350余篇,民族团结进步“红河故事”入脑、入心。州级成立由统战、民宗、宣传等部门组成的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对象帮扶指导组,分类施策、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帮助培育对象解决共性问题和个性诉求,不断提升示范创建质量、质效。争取到的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培育单位发展产业、社会治理等,实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和文化精品等项目27个,推动培育单位解决社会民生、建设为民服务平台等25个问题,各族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满意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晓率大幅提升。

“管”,抓规划、强管理、防风险,促进依法创建。红河州加强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对象的管理和服务,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引领边疆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提升,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把培育对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等纳入《红河州“十五五”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推动培育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融入全州发展大局,共建共享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成果。

“用”,组织互观互检、建设服务平台,示范带动推动融合发展。红河州坚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人民群众方便不方便、满意不满意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标准和尺度,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抓创建的良好氛围。2026年以来,组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深入5个县(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1次,推荐拍摄讲解词宣传片4部,优化群众参观路线6个点位。蒙自市、开远市结合打造滇南中心城市圈,开展互动交流2次,对优化城际交通等进行分析讨论。建水县、元阳县结合打造“千年哈尼梯田、一家人的建设水”旅游品牌,就深化旅游促“三交”工作进行交流,实现旅游车辆使用、景区门票、酒店“一卡通”,极大激活了旅游经济。建水县、元阳县2026年春节假期旅游总花费分别为16.42亿元、3.8亿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效提升基层旅游服务水平和质量。蒙自市、开远市等推动城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广“建设者之家”等服务进城务工人员和旅居游客,让外来投资者、旅居客享受“就业、就医、小孩上学、申办经营主体”等一站式服务。深化“7+N进”工作,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不同行业绚丽绽放,打造了“村企联动、共同致富”的开远市羊街乡黑泥地社区,“一稻三菜”带动村民致富的红河县迤萨镇勐龙村等创建典型,以点串线、连线成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亮点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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