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来源:德宏州民族宗教局       发布时间: 2026-04-24 18:19:13       【字体:大    中  

近年来,德宏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秉持“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理念,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全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绘就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固边稳边兴边的生动图景。

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政治巡察与政绩考核全过程,贯穿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各环节。组建研究中心、专家库及“石榴红”宣讲团、文艺宣传队、网络志愿宣传队,建成教育馆、示范学校与主题教育馆,搭建常态化宣传教育阵地。常态化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等实践活动,举办演讲、征文、短视频创作等特色活动,深入基层宣讲并开设专题专栏,推出“德宏故事”系列报道,引导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各类学校推进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将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族群众血脉,形成共居共学、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扎实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在文化、经济、情感上深度融合。实施52个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连续多年纳入州级惠民实事,打造中华文化视觉形象工程。傣族剪纸、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功举办省级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等活动,推出《刀安仁》《滇缅公路・爱国记忆》等文化精品,展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文化风貌。实现国家统编教材全覆盖,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州5县(市)均通过国家三类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评估,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

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以“7+N进”为抓手,推动示范创建提档升级,融入全省边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建设,建成边境“固边稳边兴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与千里边关示范带。打造主题广场、街区、公园,培育傣族古镇、嵌入式社区、银井联盟式示范圈、三台山“直过区”跨越发展等特色品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德宏经验”。截至目前,全州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0个、模范个人24名,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县4个、示范单位2个、教育基地1个,省级示范县(市)全覆盖、示范单位342个、教育基地5个、示范学校17所,以示范引领凝聚广泛思想共识。

加快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践行“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理念,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近5年来,全面完成边境幸福村建设,改善沿边行政村基础设施,近20万群众直接受益,57个边境幸福村成为富边稳边守边样板。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实施105个项目、建设132个示范点,形成“边民富、边关美、边境稳、边防固”的良好局面,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走向现代化。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持续43年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探索民族节日共庆、体育共享、村寨共居的交融新模式。实施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计划,举办“各族青少年民族团结同心营”活动;实施旅游促“三交”计划,成立景区联盟,推出5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旅游精品线路,其中“孔雀之乡·沿边民族团结之旅”入选云南省级主题线路。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和和美美一家人”社区及红石榴系列阵地,与广州等六地签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议,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96万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类群众性活动,形成特色“三交”品牌,被确定为“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

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颁布实施1部自治条例、9部单行条例、10部地方性法规,开展政策法规梳理评估,强化法治保障。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三级监测监管与联动处置机制。实施人才支撑工程,打造高素质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强化边疆党建长廊建设,深化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夯实党在边疆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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