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昭通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五个坚持”为抓手,系统谋划、全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聚焦主线、融合推进,把准创建方向。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与各项事业发展的核心主线,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引导各级干部精准把握“四对关系”,按照“增进共同性”原则,推动创建工作与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坚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凝聚工作合力。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创建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党建、意识形态、干部考察、市委巡察、综合考核等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民族工作委员制、协调联动机制,细化形成“1+10”创建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发力的创建合力。
坚持“富口袋”与“富脑袋”协同发力,夯实双重基础。立足市情实际,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用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深入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全力补齐民族地区发展短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高质量发展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物质根基。另一方面,深化“五史”学习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以打造新时代“昭通印象”为契机,构建线上线下全领域宣传教育体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实现物质富裕与精神丰盈互促共进。
坚持搭建平台、交流互动,助推互嵌融合。创新工作载体,搭建多维交融平台,深入实施互嵌式发展、青少年交流、旅游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常态化举办体育、节日促“三交”活动,做实易地搬迁“后半篇文章”,推动各族群众在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中深化交往交流交融,从“住在一起”迈向“融在一起”。
坚持常态长效、久久为功,健全保障体系。将创建工作融入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全过程。研究制定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的政策文件,完善制度、责任、考核、人员、经费等保障体系。推动创建从“示范点”向“全域化、常态化”升级,以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韧劲,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乌蒙大地常开长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