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红河州把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民族地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通知》,推动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
领导带头示范学。抓住党政主要领导“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各级各部门率先学习、深入学习。红河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主要负责人原文领学,各部门负责人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研讨、交流心得,并对下一步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州政协党组会议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研读法律内容、深学细悟。全州13个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各部门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和党员干部职工会议,实现州县市学习宣传全覆盖。
媒体宣传、专家宣讲广泛学。州民委联动州、县(市)融媒体中心,依托“石榴籽”课堂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分章节转载内容,设置每日学习板块,推动常学常新,方便基层干部群众随时学习。组织全州干部群众参加“石榴花开彩云南 云岭同心促团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有奖竞答活动”。邀请省委党校专家深入解读法律施行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核心原则等内容,帮助领导干部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通过解疑释惑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州民委联合州委党校开展全州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调研,对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逐条梳理剖析,共同制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开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课件,深入边境村寨、州直机关等开展宣讲11场次。
融合推动典型学。红河州把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提升的重要内容,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与基层社会治理、文旅融合发展等深度融合,细化形成学习教育、民族事务治理等3个方面18项工作清单,逐项对标提升,打造了蒙自市进社区、元阳县进景区等7个示范典型,组织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开展互观互检14场次,参与人员达850余人次,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