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曲靖市紧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把示范区建设作为最大的政治工程和民心工程,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推动示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始终坚持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将示范区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纳入曲靖市“十四五”规划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两个纳入”,确保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曲靖落地见效。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工作委员制和民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构建市、县、乡、村四级高位推动、各部门通力协作的整体联动工作网,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立体多维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构建“珠源石榴红”宣传矩阵,推出11条市级红色文化教育示范线路,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1828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34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6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5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和3846所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实现党员教育、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覆盖。深入实施“文化润滇”行动和“枝繁干壮工程”,完成省级民族文化项目96个,其中滇剧《爨碑残梦》、报告文学《大道健行》、彝族舞蹈《确哦确比》等分别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全国舞蹈“荷花奖”等奖项。
加快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实施“幸福花开”工程,重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示范点100个,助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师宗县龙庆乡、高良乡、会泽县新街乡3个贫困民族乡和58个贫困民族村委会、394个贫困民族自然村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兑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守牢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各族群众幸福家园变美丽、更宜居。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全域化推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示范创建工作格局,把创建工作融入各行业各领域,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以党建引领精准化、清单化、全域化推进“十进十创”,持续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实施一县一主题、一乡一方案、一单位一示范,着力打造富有时代气息、体现地域特征、具有行业特点的多样化创建。截至目前,曲靖市和麒麟区成功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9个县(市、区)全部创建成省级示范县,创建省级示范单位199个,命名市级示范单位537个。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实施“石榴红”工程,促进各民族在空间上的“融”、在经济社会上的“联”、在文化情感上的“同”。落实旅游促“三交”计划,打造“珠江源头·旅居曲靖”、罗平花海马拉松等文化旅游促“三交”品牌。落实互嵌式发展计划,与江苏省扬州市签订《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跨区域合作协议》,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成以会泽县钟屏易地搬迁、麒麟区瑞东社区、宣威市复兴社区等为代表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互嵌共融典范。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暨“民族团结手拉手珠江源头石榴红”各族青少年团结进步同心营活动,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将民族事务治理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构建党建引领基层民族事务治理新模式,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同步监测监管、分析研判、重大风险评估、网络综合治理等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八五”普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有力维护了全市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大局。